2024-04-01 实施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》,履行《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》,管理转基因植物环境释放的生态风险,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,制定本标准。本标准规定了转基因植物环境释放的生态风险评估的基本原则、评估程序、评估内容等。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。
转基因植物环境释放的生态风险评估导则(试行)(HJ 1343—2023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