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-03-01 实施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,减少数字式复印(包括多功能)设备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,制定本标准。本标准对数字式复印(包括多功能)设备产品的设计、生产、使用、回收、包装和说明等提出了环境保护要求。
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数字式复印(包括多功能)设备(HJ 424-2017代替 HJ/T 424-2008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