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-03-01 实施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规,控制由于进口可供拆卸的船舶及其他浮动结构体造成的环境污染,制定本标准。本标准规定了进口废船舶的环境保护控制要求。
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—供拆卸的船舶及其他浮动结构体(GB 16487.11—2017代替GB 16487.11—2005)